时间:2020-02-11 16:15:11 浏览次数:166 次
一、赛事介绍
马格努斯皇家青少年国际钢琴比赛是在立陶宛马格努斯音乐学院举办的一项欧洲较大规模、极具影响力和号召力的赛事,该比赛具有相当的国际性、权威性和专业性。旨在发掘和进一步培养世界各国具有音乐天赋的青少年。大赛秉承公开、公正和高层次、高规格、高水准的原则,为选手们搭建一个专业化、国际化的展示、交流与学习平台。
决赛场地设在美丽的立陶宛,与欧洲琴童、青年钢琴家同台竞技。比赛证书由欧盟教育部、文化部、立陶宛教育部、文化部等政府部门联合发出,立陶宛马格努斯音乐学院院长亲自签名。决赛评委全部为活跃在当今世界舞台上的国际钢琴演奏家、国际比赛评委和国际钢琴音乐节教授,获得该比赛证书,对于申请欧盟音乐院校也有重要的辅助作用。
马格努斯夏季大师班
该大师班是在立陶宛马格努斯音乐学院举办的一个高规格的国际性大师班,是由欧盟教育部、文化部、立陶宛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举办。每年会在立陶宛VDU音乐学院(马格努斯音乐学院)举办,至今已经十余年。大师班成员由国际著名钢琴家、国际钢琴比赛评委组成,是欧洲最具影响力、最高规格的音乐节大师班。大师班学员结业将获得立陶宛国家教育部、文化部等部门联合颁发的学习证书。
此次比赛,长春初赛区铜奖以上获得者将进入中国半决赛;中国半决赛区银奖以上获得者,将有资格参加在立陶宛举办的马格努斯皇家青少年国际钢琴比赛总决赛,及参加大师班的学习。
二、组织机构
欧盟教育部、文化部
立陶宛教育部 、文化部
立陶宛马格努斯(VDU)音乐学院
协办单位
北京文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德国贝希斯坦钢琴(长春)中心
三、大赛安排
长春初赛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20年1月
长春初赛比赛时间:2020年2月29日-3月1日
长春初赛地点:德国贝希斯坦钢琴(长春)中心
四、组别设置与要求
五、赛事规则
1.本次大赛分三个阶段举办,分别为城市初赛、北京半决赛和欧洲总决赛;
2.城市初赛由⼤大赛组委会授权的各城市音乐教育机构、琴行作为承办单位具体实施。北京复赛和欧洲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具体实施;
3.参赛选手可自行选择初赛报名地点并参加比赛,可同时参加多种类别⽐比赛,欧洲决赛每位参赛选手只可报选一个类别,报名费按每类别缴纳;报名费一经缴交,将不予退还或者不得转让他人;
4.参赛选手参加国内大赛的一切交通、住宿及餐食费用自理;北京复赛以及欧洲总决赛见具体通知;
5.参赛选手需持交身份证或户口本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填写内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组委会立即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6.参赛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如选手未能在报到时间内签到,即视为放弃参赛资格;参赛者必须提前在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处报名;
7.选手演奏如超时部分、曲目重复部分,评委有权叫停选手演奏但不影响成绩;忘谱的选手评委有权终止演奏;
8.组委会将提供专业幼儿踏板,如需要的参赛者请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
9.参赛曲目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在赛前一周联系组委会,不接受现场更改曲目,违者取消参赛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10.所有参赛者不限国籍,选手须穿着正式服装参赛;
11.比赛组委会有权更改比赛时间表。如遇上因恶劣天气、不可控因素或者特殊原因,当日比赛将会取消,直至另行通知;
12.参赛者如有违反任何比赛规则、比赛章程,评委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3.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相关比赛、音乐会等活动的摄影、录音、录像、媒体报道权,同时可以无偿使用参赛选手的肖像用于非盈利目的大赛介绍印刷品、活动视频等赛事宣传形式。选手提交报名表参赛即视为同意;
14.大赛评委会对大赛的评选结果拥有最终决定权;
15.评委会的评定结果为最终裁定,不接受任何质询或异议;
16.本章程以中文文本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六、奖项设置
初赛设金银铜及优秀奖
选手将比赛成绩的比例划分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其中铜奖以上获得中国复赛资格;中国复赛银奖以上获得立陶宛马格努斯皇家国际青少年钢琴比赛总决赛资格与大师班资格。
评奖标准
比赛评分采用100分制,几位评委的评分相加除以评委人数为最后得分。起评分(Min.point):60分,最高分(Max.point):100分。
90—100(各方面表现很完整 金奖范围)
80—89(各方面表现均好 银奖范围)
70—79(各方面表现较弱 铜奖范围)
60—69(各方面表现较低 优秀奖范围)
仅供评委作评分参考值,奖项评定根据各类别、各组别的参赛人数、最后得分、评委意见,最后由评审团评定。(注:根据分数线设定,未定该分数线的项目,奖项将会空缺。)
报名请联系电话17704317018(微信同号)